各院部所中心及相關老師: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推薦/提名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教技廳函〔2019〕29號),教育部決定啟動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推薦/提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提名基本條件
被推薦/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推薦/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是中國政法大學。
2.所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推薦/提名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與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4.同一人同一年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5.被推薦/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或正在申報的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否則視為重復報獎。
6.已通過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形式審查的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完成人。
二、推薦/提名程序
各類項目均按照通用項目或專用項目的分類分別填寫、公示、報送。專用項目是指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專用項目外的其他項目均為通用項目。
(一)推薦書填寫
1.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提名專家或組織按照《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并對完成人(青年科學獎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師德學風、教書育人等情況進行評價。
2.通用項目推薦單位/提名專家或組織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憑推薦號和登錄口令登錄“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和推薦。
3.專用項目需按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進行成果登記,參照推薦書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從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按照保密規定填寫和推薦。
(二)公示
1.所有推薦項目(人選)須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2.通用項目公示內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截圖須在報送材料前上傳至管理信息系統。
3.專用項目按照保密規定,通過內部渠道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
三、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提名專家或組織按規定做好推薦材料的審核、報送工作。
(一)電子版材料報送
通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直接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報送,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日。
專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由推薦單位統一刻錄在1張光盤上,隨紙質材料由專人直接報送。
(二)紙質材料報送
1.推薦單位須以公函正式報送推薦材料。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推薦材料直接報送,地方高校推薦材料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送。提名專家或組織可直接報送推薦材料。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0日。
2.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1份,內容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量和匯總表(附件3、4);通用項目紙質推薦書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專用項目紙質推薦書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如有回避要求,回避專家申請表1份(附件5,選填)。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1.通用項目
聯系人:王驍、張擁軍
聯系電話:010-66096702、66096298、66096865
郵箱:wx@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南樓408室
郵編:100816
2.專用項目
聯系人:陽浩、李渝紅
聯系電話:010-66097374、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南樓411室
郵編:100816
3.科研處
聯系人:譚瑾
聯系電話:58909656、13011012345
地址:昌平校區辦公樓A502
郵箱:tanjin@cupl.edu.cn
附件:1.2019年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專家提名申請表.docx
2.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改)0222(1).docx
3.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通用項目匯總表.doc
4.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專用項目匯總表.doc
5.回避專家申請表.doc
科研處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