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2017/2018學年澳門特區政府內地研究生獎學金遴選通知”,學校擬推薦優秀學生申請該項目。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全國名額及留學期限
1.選派類別:碩士研究生;
2.全國名額:10人;
3.留學期限:24-36個月。
二、選派專業
具體專業請參照《2017/2018學年澳門特區政府內地碩士學位課程資料及相關要求》。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70701_7512.pdf
三、資助內容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提供學習期間的學費、獎學金和住宿費等。
四、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品學兼優,各科成績優良;
3.身心健康;
4.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請人還須符合《2017/2018學年澳門特區政府內地碩士學位課程資料及相關要求》規定的申請條件,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70701_7512.pdf。
五、向留學基金委提交材料清單
申請人參照《2017/2018學年澳門特區政府內地碩士學位課程資料及相關要求》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
3.英語考試成績單(大學英語考試、英語專業考試、托福、雅思);
4.申請表;
提交時,請按1-4順序整理成一式三份,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或“復印件”,用訂書機裝訂成冊提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
六、校內申請、校內遴選及基金委評審錄取
1.校內申請
請申請人發送《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至oice@cupl.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申請:2017澳門特區政府內地研究生獎學金+申請人姓名”。同時遞交紙質報名表(需簽字蓋章)至學院路校區綜合科研樓B638室。
2.校內推薦
校內遴選結果將于報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內公示。學校將于2017年3月5日前將紙質推薦材料遞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3.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候選人名單。最終錄取結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確定,一般于5-6月確定最終錄取結果。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最終錄取結果通知有關推選單位。
七、派出
被錄取人員請自行聯系入學報到等事宜,派出時間一般為2017年8月。
八、校內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1月6日12:00。
附件: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xls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