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分團委: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中青聯發[2005]3號)的文件要求,為深入學習、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并進一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給北京大學第十二屆研究生支教團成員的回信精神,引導廣大團員青年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投身社會實踐,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經校團委辦公會研究,我校團學系統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繼續實行項目化管理。現將本實施意見下發各學院,望認真部署并落實。
一、中國政法大學團學系統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指導委員會
顧 問:馮世勇
主 任:王明宇
副主任:孫 璐
委 員:管曉立 董寧博 楊俊麗 朱 林 呂茂相 何 欣
張艷萍 尹曉華 桑 迪 袁 芳 胡夢瑤 邸維蛟
秦東瑞 張紅哲 趙中名 呂元喬 張華韻 陳家宏
二、基本目標
(一)實踐團隊和實踐地點:支持100個實踐團隊,對應服務100個村鎮;
(二)實踐課題和實踐成果:選定100個研究項目,調研形成100項成果。
三、基本內容
1.法律援助 2.救災幫扶 3.政策宣講 4.就業見習
5.支教幫困 6.環境保護 7.社區服務 8.其他專題
四、總體要求
(一)各學院分團委要高度重視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工作,遵循大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以了解社會、服務社會為主要內容,以形式多樣的活動為載體,以穩定的實踐基地為依托,以建立長效機制為保障,引導大學生參與社會實踐,使大學生在實踐中受教育、長才干、做貢獻,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各學院分團委要加強對社會實踐工作的宣傳和引導,通過學院各級學生組織,廣泛宣傳社會實踐活動,下大力氣動員各級學生組織組團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學生進行實踐項目的聯絡和策劃,保證社會實踐的效果和質量。
(三)以深入學習、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并引導廣大團員青年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社會實踐為重點,鼓勵走出北京,開展回鄉實踐和跨省實踐,力求今年的實踐活動展現出近年我校學生社會實踐工作的成果和經驗。
(四)各學生實踐團應在確保在實踐團成員人身、財物安全的情況下開展相關活動。
五、組織形式
“雙百行動計劃”采取項目化管理機制,校團委對我校團學系統組團開展的實踐活動進行統一立項,確定社會實踐的基本范圍,各級學生組織、興趣相同學生實踐小組均可以申報社會實踐項目。項目指導委員會將對所有的申報材料統一進行評選,評選出的優秀實踐項目作為入圍團隊,將由校團委予以資金支持。受資助的團隊按照項目書的規劃進行實踐活動,并上報相關實踐材料和實踐成果,校實踐工作領導小組將依據實踐成果評選出優秀實踐團隊予以獎勵。
六、實踐項目管理辦法
(一)項目等級
“雙百行動計劃”將對所有入圍的100個項目予以資金支持。在此基礎上,暑期實踐活動將依據實踐內容進行評優表彰,依據不同的等級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
1.等級劃分
三星項目:預計扶持15項,每項800元
二星項目:預計扶持20項,每項500元
一星項目:預計扶持65項,每項300元
2.各等級項目指導
(1)實踐地點不同:一星、二星項目一般為小型項目,扶持的資金較少。三星項目一般為大型項目,可以跨省份開展實踐活動。
(2)團隊規模不同:一星、二星項目的團隊人數不少于3人,三星項目原則上應該在8人以上。
(二)項目組織
1.項目申報
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的項目通過該學生組織的指導老師上報,各個學院各級學生組織的項目通過學院分團委上報,所有申報項目均必須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團學系統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申報書》,并附帶相應的活動計劃。
2.項目初評
三星項目、二星項目、一星項目均先由各個學院分團委指導老師根據活動內容進行初步評定,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見。
部分實踐團隊為跨學院團隊,跨學院團隊依照團隊學院人數比例,團隊負責人所屬學院兩個標準判斷行政歸屬。團隊中某個學院人數比例最大的,由該學院分團委審查該實踐項目;如果人數比例均等,則實踐團隊負責人在哪個學院就歸哪個學院分團委審批;跨學院團隊(5人以上,包括5人)的優秀項目也可直接向校團委申請立項。
3.項目匯總
三星項目、二星項目、一星項目均由各個學院分團委將評選結果上報校團委,并附上評出項目的《中國政法大學團學系統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申報書》。
4.項目復評
在各院分團委上報項目之后,校團委將會組織專家進行項目的答辯和評審。答辯細則詳見附件2
(三)申報項目分配
全校實踐項目采取分配制,三星項目、二星項目和一星項目派發給各個學院和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在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內部和各個學院范圍內進行招募。三星項目、二星項目、一星項目申報名額分配如下:
單 位 |
三星
項目 |
二星
項目 |
一星
項目 |
1、校團委直屬項目 |
2 |
3 |
10 |
2、法學院分團委 |
1 |
2 |
7 |
3、民商經濟法學院分團委 |
1 |
2 |
7 |
4、國際法學院分團委 |
1 |
2 |
7 |
5、刑事司法學院分團委 |
1 |
2 |
7 |
6、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分團委 |
1 |
1 |
5 |
7、商學院分團委 |
1 |
1 |
5 |
8、外國語學院分團委 |
1 |
1 |
4 |
9、人文學院分團委 |
1 |
1 |
2 |
10、社會學院分團委 |
1 |
1 |
2 |
11、法律碩士學院分團委 |
1 |
1 |
5 |
12、馬克思主義學院分團委 |
1 |
1 |
2 |
13、新聞與傳播學院分團委 |
1 |
1 |
1 |
14、比較法學研究院分團委 |
1 |
1 |
1 |
總 計 |
15 |
20 |
65 |
(四)項目經費
1.本次暑期社會實踐經費主要由校團委提供,各學院分團委應根據本學院實際情況,原則上以1:1的經費額度配套支持實踐項目;
2.項目經費采取限額制,不足部分由各個實踐團隊自行籌集;
3.經費使用:資助經費必須完全用于實踐開支;校團委將會統一為實踐團成員購買保險;
4.資金配給實行分批次,暑期前撥付70%的項目經費,后期上交實踐成果后再撥付30%的項目經費。
(五)項目成果
1.項目成果:
(1)實踐材料:各個獲得支持的團隊必須上交相關實踐材料,如活動照片、影音材料、文字材料、活動感想、經費使用表等等;
(2)科研成果:各個獲得支持的團隊必須有相關的科研成果,包括社會調查報告和論文等;
2.成果推介:
(1)優秀實踐團隊將推薦參與團中央、團市委實踐優秀實踐團隊的評選,并適時在校內進行推介;
(2)優秀實踐成果將根據“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相關政策,擇優推薦參加比賽。
七、時間安排
(一)6月10日前,各學院指導學生填寫《中國政法大學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申報書》,各學院分團委對上報的實踐項目進行初評,并將初評的三星、二星、一星項目助學金的項目材料電子版和打印版一并上交校團委。
(二)6月中旬至暑假:派發各個中標項目的實踐經費,各個接受扶持的團隊進行實踐方面準備,校團委將派專人檢查各個實踐團的相關準備工作。
(三)9月底:上交實踐團隊的實踐成果并補發30%項目經費。
(四)10月中旬:召開評優表彰大會。
聯系人:張紅哲
聯系電話: 58909201 cuplzhz@126.com
聯系地址: 學生活動中心309室
附件: 1.
中國政法大學團學系統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申報書.doc
2.
中國政法大學2012年暑期社會實踐“雙百行動計劃”社會實踐介紹信.doc
3.
中國政法大學暑期社會實踐“雙百行動計劃”安全管理辦法.doc
共青團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