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了保證課堂教學和學生自習的正常需要,提高教室使用效率與教師借用工作效率,教務處擬于通知下發之日起進行網上教室借用系統試運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用賬戶
(一)網上教室借用系統分為教學活動借用賬戶與學生活動借用賬戶。教學活動借用賬戶負責本單位教學相關活動的教室借用,每教學院(部)一個。學生活動借用賬戶負責本單位學生活動的教室借用,各本科生學院一個。
(二)學院、教學院部以外的其他單位借用教室可直接到教務處服務中心辦理。
二、審批程序
(一)借用教室須通過借用賬戶網上申請、教務處網上審批、領取并送交教室借用通知單三步程序,具體借用流程見附件。
(二)借用教室申請至少在使用教室兩天前在網上提交申請,至多只能借申請提出之日一周內教室。借用周六、日教室的,最晚在周四應提出申請。
(三)教務處服務中心在每個工作日上午10:00-11:00審批各院申請。
(四)申請人在每個工作日下午3:00-4:00間到教務處服務中心領取已經批準的教室借用通知單,并及時送電教以及在教室門口張貼。
(五)借用模擬法庭以及中午12:00-13:30、晚上21:00-22:30教室的需到教務處教務服務中心人工辦理。
三、試運行工作安排
(一)各相關單位應于4月10日前上報本單位教學活動借用賬戶與學生活動借用賬戶負責人各一人至教務處教學服務中心,其中教學活動借用賬戶負責人原則上應當為教學科研辦公室負責人,學生活動借用賬戶負責人原則上應當為學院分團委書記。
(二)教務處根據各相關單位上報借用賬戶負責人信息設置用戶名及密碼,并通知負責人本人。賬戶負責人應當按照學校借用教室的相關規定妥善使用教室借用權限。
(三)4月10日至15日,網上借用教室系統正式開放測試,各部門可按照工作流程與教務處服務中心溝通網上借教室的具體事宜,為正式啟用該系統做好準備。4月16日正式啟用網上借用教室系統,教學服務中心不再現場辦理教學活動與學生活動教師借用申請。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服務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58909556
聯 系 人:張華
附件:
網上借教室操作程序說明.doc
教務處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