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工會并廣大教職工: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愛心互助金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現將申請教職工愛心互助金資助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已參加我校愛心互助活動的教職工
二、申請資助的醫療費發生時間及范圍
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11月15日,個人自負的醫療費超過人民幣10000元的部分。
三、申請材料
(一)《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愛心互助金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在北京市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及慈善基金會等機構出具的正規醫療費用有效憑據;
(三)學校公費醫療辦公室報銷后的憑單底聯;
(四)本人身份證及工作證(離休證、退休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四、申請時間
2011年12月9日17:00前,以部門工會為單位,將申請材料上報校工會(昌平校區辦公樓1405室)。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凡申請愛心互助金資助的教職工,需向所屬部門工會提出申請,填寫《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愛心互助金申請審批表》,并提供相關申請材料;
(二)初審:所屬部門工會初審后簽署意見(蓋公章),并上報愛心互助金管理委員會;
(三)審核:愛心互助金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簽署審批意見。
附件:
中國政法大學教職工愛心基金申請審批表.doc
校工會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