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在應屆畢業生中開展評選優秀畢業生活動是學校畢業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對于引導其他年級同學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德智體全面發展、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成才觀也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
根據北京市教委、共青團市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高教學[2012]1號)有關精神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見附件一)相關要求,現將學校2012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各學院應根據本通知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位畢業生參與進來,認真細致完成各項工作。
二、日程安排
1. 從即日起,各學院成立優秀畢業生評選小組,負責本院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評選小組應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以及畢業年級輔導員和畢業生代表組成。
2. 5月18日-5月20日,各學院根據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的相關規定,核實本院本科生、雙學士、研究生畢業生人數,測算校級、市級優秀畢業生評選名額。
3. 5月21日-5月25日,各班召開班會,推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
4. 5月26日-5月31日,各學院評選小組應按照評選條件和比例根據各班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審核、公示,將評選出的校級、市級優秀畢業生名單的紙質版、電子版(名單的格式和要求見附件二),一式兩份登記表的紙質版(見附件三、四),評選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五)以及評選工作紀要的紙質版、電子版一并于6月1日前報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主樓a405b)。
5. 6月上旬,學校評優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推薦的校級優秀畢業生名單審核,并確定市級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
6.根據北京市統一安排,學校將評選出的市級優秀畢業生提交北京市教委審核。
三、備注
1.本年度預征入伍的畢業生參照《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授予市級優秀畢業生稱號,不占用學院的市級優秀畢業生名額。
2.北京市優秀畢業生須同時填寫《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和《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各一式兩份。
3.登記表中的先進事跡一欄可附相關材料。
聯系人:熊元林 58909125
電子郵箱:cupl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doc
2.
評選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畢業生格式要求.doc
3.
中國政法大學2012屆優秀畢業生登記表.doc
4.
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doc
5.
優秀畢業生評選情況統計表.doc
學生工作部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