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所、中心:
2011年我校的新聞宣傳工作圍繞學校發展的中心,服務教學科研,提升了學校形象,為學校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為鼓勵先進,進一步加強我校新聞宣傳工作,促進新聞宣傳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決定評選我校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擬評選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5個,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個人10名。對于入選單位及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現就有關參評條件及評選辦法通知如下:
一、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參評條件
1.領導高度重視。領導班子每學期對本部門的新聞宣傳工作進行過專題研究;對宣傳工作有明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體的工作方案;有一定的經費保障。
2.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健全。建立了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人、聯絡員、通訊員組成的新聞宣傳工作隊伍;通訊員的人員組成覆蓋面廣;形成了新聞稿件及時撰寫、審核、自投,以及其他管理培訓的有效工作機制;能夠為通訊員的工作提供基本的設備,如照相機等。
3.積極主動參與學校的新聞宣傳工作,及時總結本部門宣傳工作的情況,主動發現挖掘新聞線索,推出本單位工作中的亮點(典型事件、整形人物、工作經驗);發稿量大,層次高,報道及時、準確。
4.在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接受境外媒體采訪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采取了恰當的方式方法。
二、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個人參評條件
1.熱愛新聞宣傳工作,嚴格遵循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學習新聞宣傳理論。
2.工作認真負責,較好地履行了新聞宣傳工作聯絡員、通訊員職責。
3.雖然不是新聞宣傳工作聯絡員、通訊員,但在校報、校園網及社會媒體發表過有助于提升學校社會美譽度的新聞稿件。
三、評選辦法和工作要求
1.各院、部、處、所、中心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組織推薦、申報。
2.申報先進集體以院、部、處、所、中心為單位,申報請填寫《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填寫時請注明所發表新聞稿件的標題及被媒體采用情況(時間、期數等)。
3.申報先進個人采取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并請填寫《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
4.申報表格需經單位領導審核后并加蓋公章,于2012年1月10日前交黨委宣傳部綜合科(昌平校區辦公樓905室),過期視為不參加評選。
5.校報、校園新聞網、廣播電視臺、攝影工作室的優秀記者、編播人員的評選由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單獨組織。
附件:1.
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申報.doc
2.
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doc
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2011年12月20日